招標就是通過一種法定的程序授予合同的交易方式。對招標代理單位來說,招標就是運用法律專業、合同專業和造價專業的知識,完成一個法律指定的合同授予程序,為項目管理制定規范的合同、選定承包人和確定工程投資。
因此,招標代理業務的實質就是招標代理單位受招標人委托,按《民法通則》關于“代理”和“委托代理”的相關規定,代理完成招標事項的民事行為,是為招標人提供的招標技術咨詢服務。招標代理既然是一種技術咨詢服務,那么它的核心和生命就是服務質量。
當前,社會上對招標代理業務的作用存在誤解,認為招標代理是替招標人承擔責任、擔當風險的。實際上如果理解律師這個角色在訴訟中的作用,就不難理解招標代理在招標中的作用。律師在訴訟中會盡其專業能力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但并不能替委托人承擔訴訟的法律后果;招標代理機構當然也應盡其專業能力完成招標人的招標目標和管理目標,但并不能替招標人承擔招標的風險。